設計和實施監管的做法適用于其餘的垂直整合的電動實用程式重組後調控實體。,其餘調控實體將那些繼續陳列的自然壟斷特徵的地方在市場中的不完善防止更具競爭力的結果的實現,並在哪裡,考慮到其他政策情況,競爭的結果不滿意在一個或多個方面。調節可以作為那些用於重組前聘請相同或不同的監管模式。
(China)